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斷健全公司治理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強化內外部管理和監督、積極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持續規范運作,持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公司的治理結構符合中國證監會發布的有關上市公司治理的規范性文件要求。
1、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況
公司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不斷優化公司治理制度體系,提升公司治理運作水平。
2、股東與股東會
公司嚴格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等規定規范股東行為,公司股東通過股東會行使股東權利,未發生超越股東會及董事會而直接干預公司經營與決策的行為。
3、董事與董事會
公司第九屆董事會設董事9名,其中獨立董事3名,董事選舉程序、董事會人數及人員構成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董事勤勉盡責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董事會設立了審計、薪酬與考核、提名、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四個專門委員會,建立并完善了議事規則,各委員會分工明確,為董事會的決策提供科學和專業的意見,確保董事會對經營層的有效監督。
4、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東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規定規范行為,沒有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上均保持獨立,公司董事會及其他內部機構均獨立運作,公司擁有獨立完整的自主經營能力。
5、關于績效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
公司致力于建立和完善公正、透明的董事和經理人員的績效評價標準和激勵約束機制。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出,董事會審議決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公開、透明,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6、利益相關者、環境保護和社會責任
公司充分尊重和維護股東、員工、客戶、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與利益相關者進行充分、有效的交流與合作,努力實現社會、股東、公司、員工等各方利益的協調平衡,共同推動公司高質量穩健發展。
公司積極踐行綠色可持續發展理念,將環保、高效、智能的發展理念融入到科技研發、生產制造、施工運營、系統服務等各個環節之中,并力求打造一條降碳減排、提質增效的“綠色供應鏈”,實現經濟效益、生態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和諧統一。此外,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將自身業務領域作為公益支持的重點領域,積極倡導并身體力行參加公益慈善事業,通過深入社區開展防水專業知識宣傳、開展公益維修服務、推進鄉村公益計劃、開展災害應急援助等實際行動,全力為構筑和諧人居貢獻力量。
7、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自上市以來,嚴格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持續制定并完善信息披露相關制度,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公司高度重視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通過業績網上說明會、互動易問答、接聽投資者熱線等多渠道加強與投資者的有效溝通,認真聽取投資者意見和建議,實現與投資者之間的良性互動,提升經營管理透明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
綜上,報告期內公司治理實際情況與《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的要求不存在差異。未來,公司將持續強化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治理長效機制,更好地完善內控制度建設,加強制度執行力度,為公司持續、健康、穩步發展夯實基礎。